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

我等孽子之輩 2

要正視翻譯品質的問題,建立良好的譯評體制當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北京翻译公司多少可以理解戚國雄說「『創作』是嫡長子,有正統學術價值,次為『翻譯』,屬非正統之孽子旁枝,是字典加文法書的工作,而『譯評』則等而下之,為『孽子之孽子』,連旁枝末流都夠不上」的那股窩囊氣。做為一個每個月都花不少血汗錢買書、關心也挑剔國內出版品質的讀者,翻译公司當然樂見也讚佩這方面的努力,但換個角度,翻译公司在讀譯評的時候卻很難不油然而生某種無奈或無力的感覺。一篇譯評會提到的問題基本上約略可分為三類:一、譯者最起碼不該犯(也是最容易被識破)的錯誤,包括字義文意語氣專有名詞特殊典故等等等;二、意思大致通順無誤,不過或可有更貼切或更漂亮的譯法;三、就原作者的思路或理論體系做解釋釐清──這點最常見於專業理論/經典作品,評者和譯者的門檻要求當然也更高。除了第一點是勘誤性質其實主要不該靠譯評來做之外(這當然應是編輯的工作,後面還會談到),後兩部分的相關討論是很重要也絕對能讓讀者譯者都受益無窮的。但翻譯工業畢竟不是學術研討會或者文學獎評審,在沒有嚴重失誤的前提下,字斟句酌、慢工出細活的講究對北京翻译公司們這些生產線上的作業員而言近乎奢侈,就算不說「非不能也實不為也」(這樣好像太抬舉自己了),也是心有餘而力(不只是才力,更是財力)不足的。

傅大為在〈STS翻譯與校訂的幾點參考要則〉中指出,「一本翻譯書的翻譯錯誤,可能有如下幾種:a, 外文程度不行,b, 譯者所具有的各種意識形態(如政治、性別、文化等)的誤導,c, 譯者知識的背景對原書主題的生疏或誤導,d, 譯者不小心誤讀。」這四點都所言甚是、都很值得反省檢討,在翻譯工作坊所收錄的一些譯評中也可見到評論者對特別是b、c兩點的用心著力。問題是這兩項適用的範圍畢竟比較侷限於特殊專業理論性的作品,北京翻译公司可以理解翻譯工作坊諸君(多為學術界中人)的嚴重關切,因為這類作品的翻譯直接關係到新/重要思潮的引介和傳播;但對於佔譯書出版量大宗的其他書籍而言,似乎除了a,也就是「字典加文法書」的最低下限之外,依然沒有更進一步的評析標準。此外,北京翻译覺得論者慣常忽略了「一本翻譯書並不是直接從譯者的電腦裡生出來然後就送到書店去上架」這項重要事實,換言之,忽略了出版社在這其中扮演的決定性角色。在一本翻譯品質欠佳的書竟然會出現在讀者面前之前,出版社是不是有義務也有責任應該:a, 慎選/篩選稱職的譯者,b, 由編輯仔細處理稿件,c, 如果有需要,請專業人士加以審訂,d, 萬一真的不得已,將譯稿交給其他合適譯者再做修改潤飾?更不消說很多時候出版社選擇交到譯者手上的「原書」根本不是原文,而是原文的(天知道品質如何的)英譯本──難免使有被迫害妄想的讀者產生對第三手翻譯的焦慮;同樣的,這並不能一句「台灣缺乏英語以外的外文人才」就搪塞了事,國內第二外語的人才確實較少但並非完全付之闕如,何況需求/重視程度與人才多寡之間的關係也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條列還可以繼續下去,出版社編輯過程中常見的差錯又可分為a, 譯文的錯誤和疏漏沒有糾正,b, 該添註的資料沒有補充,c, 不該改的地方被改,扭曲了原本的字義文意,甚至使正確的譯名或註解變成錯的,d, 胡亂修剪行道樹式的大幅刪修,原書的題獻謝詞索引書目等等憑空消失自是不稀奇,偶爾看到一本從序文到註腳、從參考書目到中英對照索引

俱全的書簡直就足以讓讀者受寵若驚感激涕零…

再一次,翻译公司不是要把譯者的責任都推到出版社頭上然後黑鍋都丟給編輯去背──而且北京翻译也知道出版社編輯的處境恐怕不比北京翻译們這些翻譯黑手好到哪裡去,這點可能需要另請專職編輯苦力來吐吐他們的苦水……。總之,翻译公司想講的是,不論譯書的品質好壞,出版社在它的生產上都佔有絕對的主導地位,但譯評之力於出版社有何哉?說得更露骨一點,在台灣一本書譯得好不好跟賣得好不好並沒有太大關係──既然出版社認為讀者不在乎翻譯品質,而銷售量也似乎證明大部分(也就是除了寫譯評的那些龜毛傢伙之外)的讀者確實不在乎,那麼出版社當然也就在商言商地不必去在乎;控制生產的環境條件若沒有改變,讓譯者單獨承受批評的壓力不甚合理也沒什麼用處,想要藉此「提升翻譯文化」未免有些驢唇不對馬嘴的尷尬。老實說,翻译公司在這一點上的看法毋寧更接近陳中芷那篇文章所說的:「想在市場報酬限制下,每年等翻譯成品出版後,再伏案苦苦評論,選拔好譯書譯者,訴諸譯者的榮譽心,期望達到消基會的效果。這種封神榜式的做法,還是太過童騃。講翻譯是技藝,就得細索磨技的基本條件和環境,是否還有先行改善的空間。」

「改善的空間」當然是有的──而且大得足以停放好幾艘拉法葉艦。問題是該怎麼改善?這,呃……




相关的主题文章: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